到了退休年龄,保险年限不够,单位继续给我买保险,签劳务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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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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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4:33
可以的,我国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行的是“自愿申报审批退休制”,但是如果员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不予配合办理退休手续,则公司有权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应该办理退休,由于你缴费不足无法办理退休,那么就只能是自己去缴费,到满15年之后办理退休,单位没有责任和义务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你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单位和你签订劳务合同,是符合国家*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10年即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缴费不满15年的员工,可以补足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单位继续使用他们,应当签订劳务协议,不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简单地讲,原来的用人单位变成了接受劳务成果方,员工变成了提供劳务方,单位按照劳务量给予相应货币,不再具有缴纳社保的义务。
最后,针对即使补缴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然不足的情况,他可以申请将本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也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一定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4:34
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只要单位继续给你交纳社保。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理论上就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管理和约束。所以,单位就与你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你的单位还是很不错,很人性化的。有的单位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不管是否能领取到养老金,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让员工自己去交延期交纳的几年社保。社保法和社保部门,对于没满十五年延期缴费的该怎么交(单位交还是个人交),没有明确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4:34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交满10年养老保险的,可以补足15年办理退休,我今年50周岁,交满13年怎么不可以补足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