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5:5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37
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专管这事,实在不行可以上*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 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楼顶是公共使用的,过了质保期小的维修应该是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大的维修如果能申请维修基金的话,不用说,申请不了,也是楼上下分摊,更多信息,更好... 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专管这事,实在不行可以上*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37
如果小区的该楼宇从业主验收收楼到现在还在保修期内,也就是大概3~5年内,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但已经超过了该保修期的情况下,那只能让物业管理公司在经过该楼宇的业主的三分之二的同意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来维修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38
19年七月份买的房子,2020年八月份拿的房子,在装修过程中,由于墙体太差,上好的腻子粉,全部脱落,这该找哪个部门?百度大神指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38
我家窗户向外神一点,发现有漏水,也就是2018年底拿房的,是找物业,还是找建房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