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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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8:4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死亡的,可以由债权人的继承人代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