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6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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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05:41
认识主体的本质属性是自然性、社会性、实践性、被动性、意识性。
具备一定认识能力并从事一定的认识活动的人。认识主体是认识系统中的首要因素,对认识系统的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
在认识系统中,它最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担负着使实在客体向观念转化的任务。认识主体具有复杂的社会构成形式,是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
认识主体可以划分为人类主体、社会主体、集团主体和个人主体四种形式。认识主体作为一个执行认识功能的系统,是知、情、意相统一的有机整体,人的各种意识要素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认识活动,并对认识的形成与发展产生影响。
它们在认识活动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对人的认识能力的发挥和运用往往起到导向、选择、激发和调节等作用。
社会性性质:
植物社会性的观点还存在争议,动物的社会性是天然的,离开自己的社会就会感到内心不安、痛苦或者遗憾,动物最起码会有不断寻找异性的本能。
人的社会性和人类智能之间的关系很容易解释:人的智能的发展程度决定人在社会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人的认识能力,而这样的一些能力决定人和他人之间是否会产生严重冲突,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认识能力越高,个体间的冲突就小,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性就会自然显现。
相反,如果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认识能力越低,个体间的冲突就会越严重,人有可能会表现出违背社会性的行为。
通常把一些对人类整体运行发展有利的基本特性称为人的社会性,如利他性、协作性、依赖性、以及更加高级的自觉性等,通常把对人类整体运行发展不利的基本特性称为人的反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