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6: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2:04
法律分析: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分局*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分局*中心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3:01
法律分析: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分局*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分局*中心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