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故意碾压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5:3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19:40
这种情形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
以案说法
肇事后碾压伤者 恶司机被判死刑
搜狐新闻 本报讯10月28日,记者获悉,我市首例交通肇事后杀人案宣判,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肇事司机姜伟死刑。
今年2月9日21时许,王明生陪妻子宋慧芳到中街逛夜市。回家途中,当夫妻俩并肩走到中街路32号附近时,被身后由东向西开来的牌号为辽A18033的黑色本田轿车撞倒。本田司机在停车后,
为逃离现场,再次启车前行,其所驾车辆右前轮、右后轮从被害人宋慧芳的头部碾压过去,宋慧芳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因是头部遭受强大外力碰撞,符合道路碾压伤特征。而丈夫王明生在此事故中,肩部、额头等多处受伤。
10月26日,市*对这起交通肇事后杀人案宣判:肇事司机姜伟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6722元。
姜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庭审后,本案的主审法官陈欣向记者表示:被告人姜伟肇事后不顾伤者死活,在逃离现场时,再次驾驶车辆强行从受伤倒地的被害人身上碾压而过,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姜伟和其辩护人所提出的本案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不符。姜伟虽能到*机关投案,但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缺乏自首构成要件,依法不能认定自首。被告人姜伟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周贤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19:41
故意致人死亡,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严重的,死刑,无期徒刑或10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19:41
按故意杀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