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健在,儿媳要求让老人房子过户他们名下,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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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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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4:16
老人健在,儿媳要求让老人房子过户他们名下,合理。
房产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就有决定权,儿媳可以提出要求,但老人也有权决定是否过户(赠与)。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如下:
1、以出让的形式过户,也就是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形式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转让所有权,包括赠与公证、房屋评估评估、所有权转让;
3、通过继承转移所有权,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其中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继承房产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1)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综上所述,用赠与方式办理房屋的过户,先去办理赠与房产的一个公证,再去办理房屋评估作价以及房屋鉴定,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4:16
这个问题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权益和法律规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如果房产登记在老人名下,那么老人拥有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他们可以自由地决定如何处理房产,包括过户给家庭成员。因此,如果老人自愿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儿媳,那么这是合理的。
其次,需要考虑儿媳是否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来要求老人将房产过户给他们。如果没有法律依据,那么这个要求可能是不合理的。
最后,还需要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协商是否和谐。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矛盾或者协商不顺利,那么这个要求可能会引起争议。
总之,让老人房子过户给儿媳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老人的意愿、法律上的依据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果所有这些因素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那么这个要求可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