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青竹苑的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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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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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0:49
贷款条件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修普通自住住房,按规定须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最少缴至贷款申请日前3个月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具有合法、稳定收入,有偿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建修自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
(4)具有购买、建修自住房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5)能提供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市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个人要件:
(1)《许昌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材料》(以下简称《贷款审批材料》)2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及结(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家庭《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购房要件:
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自住房:
(1)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2份。
(2)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
(3)市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购买二手自住房:
(1)《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后)原件和复印件2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使用权类型须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3)《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双方签订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首付款收据和过户契税*原件、复印件2份。
(5)原《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2份。
(6)《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7)《产权交易确认表》或《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8)市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建自住房:
(1)宅基地使用证,城建、土地、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2)建房合同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3)建房自筹资金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市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供贷款相关资料向市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市管理中心受理;
(二)资格审核:市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签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转受托银行;
(三)银行办理:受托银行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材料》及住房贷款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各项贷款手续办妥后,向市管理中心报送《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资金核准申请书》并附经受托银行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四)贷款发放:市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资金核准申请书》核审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市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放贷账户内;受托银行收到贷款资金后,应在24小时内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房屋承建方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许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自住房最高贷款限额50万元。
(2)购买二手自住房最高限额50万元。
(3)自建自住房不超过10万元。
首付款比例
(1)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20%。
(2)购买二手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40%。
(3)自建自住房,建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房屋总价50%。
贷款期限
(1)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自住房,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自住房,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
(3)自建自住房,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
(4)以上三种情形均可在最长贷款期限内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当年退休的不予办理。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关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偿还
1、还款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2、借款人可以每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同时也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0:49
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