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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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05
建立*责任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及其工作人员因其行为或言论“违背*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而应承担”的*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在*工作出现重大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情形时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责任制度。健全公务员因违法失职、滥用职权、贪污*等行为而受到处分和处罚的制度,落实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重作、损害赔偿的行政责任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因轻微违法失职或官僚主义等而向公民、法人赔礼道歉的道德责任制度。
二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法定职责,对本部门的执法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量化目标,落实到各内设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明确其各自的执法依据、范围、任务、权限、程序、责任和各项工作目标。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政和文明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承诺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等制度体系,以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规范运行。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大力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监督的独立性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基本前提。监督的公开性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基础。监督的民主参与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关键。通过民众的广泛参与,有利于沟通*与民众的关系,揭露消极*现象,凝聚民心、民智、民力,促进公正,提高效率。
四是大力提高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公务员是一切行政活动的实施者,他们的行政行为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进程。要制订公务员责任行政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对公务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责任行政培训的重要作用,教育广大公务员始终绷紧责任这根弦。尽快启动公务员道德立法工作,建立专门监督机构,以有效遏制*工作人员的道德失范的发生。
五是建立领导干部问责制。要从消极问责走向积极问责,赋予问责主体主动地问责地位,在强化*质询权的同时,充分引入多元问责主体,包括民主党派监督、定期的*质询、*监督等,充分利用利益相关者对切身利益的敏感,把一切利益相关者引入*问责的制度和程序中。同时不断扩展问责主体的问责范围,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管理行为或决策行为,都应纳入问责范围,以保障问责主体充分享有质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