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房屋会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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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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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4:47
【
法律分析】
拆迁前的征兆如下:
是否有人进行勘察测绘:工作人员对拆迁地块进行测绘等前期准备。
是否有违规行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户口变更情况:*户口迁入或者*新增、变更工商的情况。
周边出现开发项目:很多项目开发前都会进行宣传。
张贴告示:民调房调喷号等各种公告。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