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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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11
五院四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部分法学专业的学院及院系。
“五院”分别为:北京*学院、西南*学院、华东*学院、西北*学院、中南*学院
“四系”分别为: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
然而,现时“五院”均已成为*大学,“四系”亦已成为法学院。
沿革
“五院”以及其更名时间如下:
1、 北京*学院 → 中国*大学(更名时间:1983)
2、 西南*学院 → 西南*大学(更名时间:1995)
3、 中南*学院、中南财经大学合并 → 中南财经*大学(更名时间:2000.5.26)
4、 西北*学院 → 西北*大学(更名时间:2006.11)
5、 华东*学院 → 华东*大学(更名时间:2007.03)
“四系”以及其改制时间如下:
1、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 北京大学法学院(改制时间:1999.6.26)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改制时间:1988)
3、 武汉大学法律系 → 武汉大学法学院(改制时间:1986)
4、 吉林大学法律系 → 吉林大学法学院(改制时间:1988)
扩展资料: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资源的再平衡,很多大学开始重视法学学科的发展,一些五院四系之外的法学院的发展令人瞩目,出现了一批新兴法学院,相当数量的后起之秀甚至超过了原五院四系的个别成员:
如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
此外,有行业特色的法学院校也在快速发展之中,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商法学和航空法学)、*财经大学(财经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国际关系学院(法学与国际*)、外交学院(国际法学)、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法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五院四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