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红后卖出怎么扣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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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0
股票所得红利扣税额度跟持有股票的时间长短有直接关系。
具体情况如下:
1、分红的时候,通通不扣税;
2、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自你买进之日算到你卖出之日的前一天,下同)超过一年的免税。去年9月之前的*是满一年的收5%。现在执行的是去年9月份的新优惠*:满一年的免税;
3、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月以内(含1个月)的,补交红利的20%税款,券商直接扣;
4、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月至1年间(含1年)的,补交红利的10%税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买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一一对应计算持股时间;
6、当日有买进卖出的(即所谓做T),收盘后系统计算你当日净额,净额为买入,则记录为今日新买入。净额为卖出,则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算成你卖出了你最早买入的对应数量持股,并考虑是否扣税和税率问题。
且需注意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相关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0
股票交易税费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收费标准如下:
1、印花税
从出让方收取成交金额的0.01%。
2、佣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点为5元;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1475‰经手费。
3、过户费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面额的0.1%,起点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无过户费。
4、其他费用
怎么收取,以证券部的收费标准为主。例如6元1000股,印花税:6000*0.1%=6,佣金:6000*0.3%=18,过户费:1,其他杂费:5(按照一低标准),总费用:6000+6+18+6=6030,每股成本6.03元
拓展资料
转让股票进行买卖的方式和形式称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环节。
直接交易和简介交易: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文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足买卖双方克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剖,在整个交易过程个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相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朵买卖的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个的经纪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间接交易。
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货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文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向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力式。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2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法律分析:股票分红扣税跟股票的持有时间长短有关,且分红后不会立马扣税,待持股人转让时才扣。
1、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税负为20%。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为10%。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为5%。
法律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新*于2015年9月8日起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对股息红利
提问我去年1月份买进的股票,去年7月份分红了,如果我今年2月份卖出该股票,是否仍需要补红利税10%?
另外,我去年1月份买进的股票,去年7月份分红了,今年7月份又分红了,如果我今年8月份卖出该股票,是否需要补要这两次分红的红利税?如果要交的话,交多少?
回答您持股含一年以上,不用10%的红利税
提问是否只要持股一年以上,无论持股期间分红多少次,都不用交红利税?
回答是的
提问知道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