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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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6:51
其一,性质不同。再审申请权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申诉权是*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民主权利,申诉是当事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其二,条件不同。申请再审有时间和管辖等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向原审人民*或者原审人民*的上一级人民*提出再审申请;申诉既无时间*,也没有管辖权的*,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诉,也可以向上级人民*申诉,还可以向检察机关及其他机关申诉。
其三,效力不同。只要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人民*就应当对案件进行再审;申诉并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只是人民*和其他机关发现裁判错误的一种渠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