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有没有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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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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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00
《联合通知》是1991年8月31日下发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它的制定依据是1982年4月13日发布的《公证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四条(二)证明继承权,它是对具体应用“证明继承权”作出的说明。《公证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后,《公证暂行条例》已经被(*516号令)废止。制定依据已被废止,皮都没有了,毛往哪里依附呢?
根据2016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2014年《最高人民*公报》也指出,房管部门要求相对人出示遗嘱公证书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行为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应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联合通知》不属于法律、行*规的范畴,且与《物权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成为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不履*屋登记法定职责的依据。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行政,就应该严格执行法律,对于没有法律、行*规授权的强制公证事项,不应强制施行;对于法律规定自愿公证的事项,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00
没有,现在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