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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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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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1:02
第一条 为了有利于对本市违章搭建和违章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规划条例》)和《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房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
(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 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经*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章建筑,由*门处理或由*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加层,属严重防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章建筑,属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
(一)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和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内建造的;
(二)利用建筑物之间的间隙或突出建筑物之外悬空建造的;
(三)建筑物、构筑物超过原建筑承重结构负荷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地下管线)上建造的;
(五)其它已经妨碍或可能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
第八条 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之外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按《公房条例》和《规则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报经区(县)*批准,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事处(乡、镇*)行使处理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部分职权,*事处(乡、镇*)在委托权限内以主管部门名义行使职权。
第十条 在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中,区(县)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发生职责权限争议时,由区(县)*指定有关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区(县)*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
第十二条 对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依法必须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仅用罚款代替。
第十三条 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违章搭建,参照《公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对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有关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停工;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可予以强制拆除。
第十五条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由区(县)*组织规划管理部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一)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筑的事实;
(二)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其中对成片违章建筑,先由区(县)*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第十六条 证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证据:
(一)举报或要求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信件或陈述笔录;
(二)对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查勘笔录、照片或录像等;
(三)询问相邻人及其他人的调查笔录;
(四)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的陈述笔录;
(五)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他证据。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他人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强制拆除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所支出的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等,主管部门应作出由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承担费用的行政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作出决定的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单位承揽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主管部门应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负责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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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城乡规划的违建
【1】这类是最常见的情形。《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明确归定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建设施工“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白的讲符合此条的规定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这里的规划许可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必须具备的条件。
【2】是不是拿到规划许可后就一定合法呢?《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给出了答案。拿到规划许可证后,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照样是违法的。比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规划的面积少批多建,擅自改变规划内容,按照不合法的规划进行建设等情形。
2土地管理领域的违建
土地管理领域主要是《土地管理法》调整的领域,因此这里的违建都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常见的违建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的总量是有限的,为了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土地管理法》专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2】农村建设用地上的违建,主要是指在农村建设用地上修建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之外的其他建筑构成的违建,相关规定在《土地管 理
【2】农村建设用地上的违建,主要是指在农村建设用地上修建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之外的其他建筑构成的违建,相关规定在《土地管 理法》第三十六条。其他建设如果需要使用土地,正确的做法是应当先由*将土地征收为国有,然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再进行建设,这也是导致土地征收的原 因之一。
【3】违反临时用地的规定,构成违建的情形。《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对临时建筑的临时性和年限做了严格规定。实践中申请的临时用地却修建成住宅或者其他永久性建筑的即使过了很多年没被发现,也是违法建筑;超过了规律规定的2年没有拆除的,也构成违建。
提问不是本村户口的违建,农村唯一住宅可以不拆除吗
回答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依据是:
1.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违建。
2.未经批准占用的集体用地建造房子,经过半数村民同意。
3.农民唯一的住宅。
在农村除了以上的三种违建情况的房子不需要被拆除外,其余的违建房子都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
提问我家西院老太太2000左右外嫁户口从本村迁出,今年回来把老宅基地新建房,没有获得什么建房手续,我举报违建 可以拆除吗?
回答并没有建房手续的话,是可以举报的
提问拆除的可能性大吗?
如果镇里村建办不作为我应该下一步去哪里投诉或者举报?
回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没有报城乡规划部门审批,没有取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房产证的,一般是属于违法的建筑,但如果是历史原因造成无法报建的,要视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目前,农村建房审批越来越严格,审批程序越来越规范,不仅申请新宅基地要审批,连在老宅基地上翻建新房也要重新审批。否则,则属于违法行为,房屋有被拆除的风险。
您如果举报了,情况属实,镇里村建办是不可能不作为的
提问现在已经证实了她家违建的事实,可她家现在就是找理由说 这是她唯一住宅 不配合镇里解决问题?像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还可以像哪个部门反映这种情况?
回答唯一住宅是可以不被拆除的
如果发现违建,可以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举报。这个12319是电话投诉中心,电话打过来后,电脑系统会记录,并让投诉人留下电话和地址,资料汇总至市*执法局,*执法局将给举报违建所在地的属地*执法局处理。
提问农村唯一住宅如果要是拆除的话,需要做到什么才能拆除?
回答拆除违建,这原本是法律规定的事情。但凡事总有例外。比如农村中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小范围建筑、农民唯一的住宅等,是不能够随意拆除的。
没有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