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钱没能力还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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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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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1 01:30
拖欠银行贷款属于民事纠纷,逾期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不会坐牢,不涉及刑事问题。但是如果是在银行向*起诉后,*判决还款,债务人有还款能力但是拒不执行的,则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坐牢。
拓展资料:
1、一般认为最早的银行是意大利1407年在威尼斯成立的银行。其后,荷兰在阿姆斯特丹、德国在汉堡、英国在伦敦也相继设立了银行。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银行得到了普遍发展。
2、在17世纪,一些平民通过经商致富,成了有钱的商人。他们为了安全,都把钱存放在国王的金库里。这里要注意,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币,所谓存钱就是指存放黄金。
3、因为那时实行“自由铸币”(Free coinage)制度,任何人都可以把金块拿到铸币厂里,铸造成金币,所以铸币厂允许顾客存放黄金。但是很不幸,这些商人没意识到,铸币厂是属于国王的,如果国王想动用铸币厂里的黄金,根本无法阻止。
4、1638年,英国的国王是查理一世(Charles I),他同苏格兰贵族爆发了战争,为了筹措军费,他就征用了铸币厂里平民的黄金,贷款给国王。
5、虽然,被征用的黄金最终都还给了原来的主人,但是商人们感到,铸币厂不再安全了。于是,他们把钱存到了金匠(Goldsmith)那里。金匠就为存钱的人开立了凭证,以后拿着这张凭证,就可以取出黄金。
6、很快地,商人们就发现了,需要用钱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取出黄金,只要把黄金凭证交给对方就可以了。
7、再后来,金匠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开立的凭证,居然具有货币的效力!他们抵抗不了*,就开始开立“假凭证”。但是神奇的是,只要所有客户不是同一天来取黄金,“假凭证”就等同于“真凭证”。这就是现代银行中“准备金制度”的起源,也是“货币创造”机制的起源。银行体系可以将信用货币的数量放大,实物货币就做不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