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3:4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7:52
法律分析:原借条作废,也可以在原借条上注明延期时间及事由。借条到期后,债务人不归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出具欠条,在重新出具欠条时注意一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2、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
4、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