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提出依法治国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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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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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2 06:26
新常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与过去30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其主要特征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和中国社会建设呈现出新常态。其实施的步骤是依法治国。
在治理国家过程中,人类有意识地通过*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权力,这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表现。通过规范约束*行为从而建立廉洁、高效、自律、法治和民主*。
如何给权力划界?最好的方法还是“立字为据”,即用*的形式把国家应该享有的权力明确列举出来,形成“权力清单”。让*上任时向全民宣誓,遵守*确定的权力界限,不得越雷池一步。依法治国主要是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要实现经济社会“新常态”,必须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这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真正内核与意蕴。当我们对“任性”有了进一步解读的时候,法治社会对各种非法治行为“任性”的*与遏制就是中国当今乃至今后的时段里必须采取的理性思维与行为。***、*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就是我国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其目标明确、任务明晰、实施要求确定。这种与“新常态”社会要求相一致的法治理念,反映出我国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社会的宏愿大图,其意义之深远、理念之先进、愿景之宏大,彰显了我国当今*全面建设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的气魄。在要求上,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工作部门职责权限,推动简政放权,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和权力监督、制约和协调机制,达到依法行政的目标。所以,在“新常态”远大目标下的*要成为阳光*,公众会知道*的权力边界到底在哪里。通过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来亮相权力的运行程序、环节、期限等,通过各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有用、使用和管用。这样,事皆出于法、依于法、治于法,使“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理念深入人心。
“新常态”的经济社会,就是要依法*权力,依法保障权利,依法保护自由,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减少*干预,给市场和企业松绑、减负,使中国的经济提质增效,释放出更多的改革红利。于是,我们的*也将从全能全管*向着有限*转变,简政确权和放权的实质就是在明确权力清单的同时,也在明确责任清单,*把该管的该做的事管好、做好,从源头上*或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切断*链条,用制度规范权力,用法律确定*必须依法行政。
新常态下权力清单的实施,在《指导意见》中很明确,主要通过五个方面加以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因地制宜和统筹协调推进。换言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和法治社会,充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达到权力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必须依法依规,监督权力依法依规,让“权力清单”真正地落实在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具体实践中,增强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当“权力清单”公诸于众时,它所跟进的“责任清单”使权责一致时才能真正用权。“责任清单”也就需要明确的“权力清单”所包括的主要责任、实施细则、承办部门和追究机制等内容必须公之于众,晒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