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公职人员受贿自首量刑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1:03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0 14:59
1。自首与否很难认定,因为牵扯到纪委,现阶段牵扯到纪委的就很难由*和*认定了。一般就是听纪委的意见
2.如果自首成立,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但是都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是否从轻减轻要看*,免于必须是情节较轻。情节较轻一般是指的受贿五千元以下(刑法383),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383,386)——受贿和贪污是一样标准。
又刑法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如果被判处刑罚,必须开除公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7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公务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与开除处分
4.已经移交*批捕了,很快就会向*提起公诉。如果真的免除刑罚,也要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比如撤职,降级,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已经批捕了,而且纪委介入了,想不判刑很难,要不纪委的面子往哪挂?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0 14:59
1、“纪律处分”期间行为人如实交代自己基本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我国*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公(包括*机关)、检、法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纪检部门只能对违纪行为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一旦发现被纪律处分者有犯罪事实存在,就应当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于“纪律处分”乃是一种党纪制裁措施而非刑事措施,因此行为人因“纪律处分”到案且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与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的“自动投案”并不矛盾。
2、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4、《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0 15:00
1、不按自首看待。既然是纪委找谈话,那说明纪委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只能按坦白看待。自首说的是相关部门尚不知道案情或尚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人身自由、拘留等)
2、既然不成立自首情节,也就不存在一定免于刑事处罚的可能。至于具体如何判决,要看最后公诉机关和*的情况,这里无法回答你。即使同样是8万块,同样的情节,不同的*和*在判的时候也会稍有不同。
3、是否保留公职由单位决定,法律并不干涉,这是单位以及党内的规范。
4、如果受贿并没有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我估计是判缓刑。但是,如果因受贿而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至少3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0 15:00
自首成立,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0 15:01
同意开心的气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