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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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13:41
小美近期经历了一喜一悲,喜的是喜得一子,孩子如愿在美国诞生;悲的是被公司开除,失去了经济来源。“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受法律保护,为何刚做母亲的小美却丢了工作?
基 本 案 情小美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从事着行政工作,之后恋爱、结婚、怀孕,日子过得和和美美。2019年12月,怀孕35周的小美乘飞机前往美国待产。
小美母亲分四次前往某医院以小美名义挂号,并要求医生出具“医疗建议书”。小美将上述四份医疗建议书通过同事转交公司,以提出病假申请,期间未告知公司医疗建议书获取过程,也未告知赴美待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单位响应防疫要求,排查上报人员流动情况,小美仍未告诉单位赴美待产情况。同年2月,小美告知同事“在美国生的孩子”。随后不久,小美入境回国。7月初,小美休完产假正式上班。
公司方面得知内情后,认为小美在美待产期间提交国内医院病假证明,存在虚开病假条申请病假、隐瞒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且在防疫打卡期间,多次填报虚假信息隐瞒赴美事实。8月,公司解除与小美的劳动合同。
小美不甘被开除,便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及一审法院均未支持小美请求。小美遂提出上诉,她认为:一来赴美就医系其自由,无须告知公司;二来医疗证明书是医生出具,且法律并未规定出具医学证明的当天必须病人亲自去医疗机构,也未出现不允许家属代开医疗证明之规定,不存在所谓委托就诊;三来逗留美国期间并不了解国内疫情形势,不存在隐瞒,其在国外不可能对疫情造成任何影响,且自己无义务告知公司行程情况。
裁 判 结 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但劳动者也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假的,应由就诊医院出具真实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医疗证明书是医生根据病人当下病情、结合其专业知识作出的判断,医生在出具医疗证明书时需病人本人就诊,此为一般常识,无须法律予以界定。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小美身在美国,其母亲四次至医院以小美名义挂号,将医院出具的关于小美的医疗证明书,作为申请病假依据,公司因小美提供虚假病假单认定该期间为旷工并无不当。
另外,在疫情状态下公司要求小美告知行踪,小美应当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需要向单位如实告知,该告知义务不以对疫情防控产生影响为条件。公司以小美旷工及防疫打卡期间多次填报虚假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因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继赴港生子之后,赴美生子愈演愈烈。从明星大腕、大款土豪,到都市白领、小资青年,无数的中国大陆孕妇前赴后继,飞往太平洋彼岸生孩子。如今已然成为中国流行文化的一部分,以赴美生子为背景的俗套爱情片《北京遇上西雅图》也拿到了不错的票房成绩。央视记者柴静被曝赴美生子后低调回国,引起了公众热议。就连央视著名主持人董卿离职到美国进修一年,大家的第一反应也是她到美国生孩子去了。
如今疫情当前,全世界都在关注这个疫情问题,尤其是美国,现在美国的疫情是最为严重的,已经将近100万了。虽然美国有着高福利,但是也扛不住这个疫情呀。然而,在疫情期间,仍然有人选择了冒险,河南一家五口从美国返回小区,这个女子疫情期间,坚持飞美国生“美籍娃”,返回质问:我回国还要居家隔离?
不可否认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出生就拥有美国国籍,享受美国的福利,享受教育和医疗资源。只是现在疫情在美国爆发,仍然坚持在美国生娃的人,实在是佩服,这种精神已经不能用母爱来形容了!
着家人返回之后,还带了2个刚刚出生40天的孩子,孩子这么小,是不懂事的,但是家长不顾及孩子的安全,毅然坚持出国生娃,还有回国,真的没有想过后果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13:42
我觉得公司不应该把人家开除,人家想在哪里生就在哪里生,只要在假期内就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13:40
我觉得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但是这个女子选择去外国待产,这一做法也是受到争议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具体应该看法院怎么判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13:34
我个人觉得这名女子的做法非常的不合理,所以说法院最后支持了公司的决定,并且我也是非常支持法院的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