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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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11:2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学年认定一次。
一、家庭困难经济学生的准则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终身发展的机会”的目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三、家庭困难经济学生认定的具体完成时间
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60日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确保公平公正。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学生消费的金额、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4、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11:2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