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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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9:5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如下: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上填写家庭基本信息(特殊情况也可以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取消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复印,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困难程度:
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学费很难支付,生活相当节俭,需要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填补基本生活问题;
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但可适当支付学费,部分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可自己解决生活问题;
三级是一般困难。
贫困生是指家庭收入低、负担不起学杂费、生活费的贫困家庭学生。他们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方式得到帮助。
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为:特困、一般贫困、普通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