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使用权纠纷政府确定使用权有法定依据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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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03:20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下列证据材料:
(一)*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它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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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03:20
我国征用土地的行为一般需要经历下列六项程序:
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批准。其中征用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的,*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批准权属于省级*的,省级*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而征用土地审批权属于*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批准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订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用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清理土地和实施征用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用土地和供地。
依据是国家《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