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0 00: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7 21:31
1.部队提供的待遇和*规定:(以北京军区某集团军为例,高原、海岛、边远地区待遇会更高)(1)津贴费:义务兵第一年津贴: 500元/月×12月=6000元,第二年津贴:600元/月×12月=7200元,部队共发津贴费:13200元。(2)伙食费:义务兵16元/天×30天×12×2=11520元。(3)服装费: 4000元。(4)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4500元/年×2年=9000元。(5)社保: 5000元/年×2年=10000元,在义务兵退役后转入户籍所在地社保局,不直接发放。以上5项共计47720元。 2.地方*提供的待遇和*规定:(1)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户籍所在县入伍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5000元/年×2年=10000元。(2)补助金: 6000元/年×2年=12000元。义务兵2年退伍,地方*提供的待遇:22000元。义务兵2年退伍,军地提供的待遇为69720元,除去津贴、服装、生活、社保外,退役后纯收入31000元。 3.与地方打工青年常规收入比较:以地方青年月收入2200元为例,打工2年收入共计52800元,按部队士兵生活、津贴、服装、社保标准,地方青年打工2年平均实际收入为:52800元-11520元(士兵生活)-13200元(士兵津贴)-4000元(士兵服装)-10000元(士兵社保)=14080元。义务兵2年退伍后纯收入31000元比打工青年2年纯收入14080元多出16920元。 4.转为士官后的待遇:2年没有退伍的义务兵,可转为士官、提干、报考军校,转为士官后,享受工资待遇,下士工资收入为2200元、中士工资收入为2900元、上士工资收入为3600元、四级军士长工资收入4300元,按照*级别享受军人职业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公费医疗。干部比士官工资待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