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4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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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0 01:31
不需要。农民个人与县烟草部门签订的合同属于农副产品收购合同,不必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证券流通、所有权等征收的税,与农产品无关。因此,免税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第十三条,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件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免税农产品进项税计算方法?
免税农产品进项抵扣的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