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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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30
1、*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补助》规定,*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补贴应用指南--东奥会计在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30
*补贴资金是一种专项资金,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如果记入该科目,就不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缴纳问题。(1)收到扶持基金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2)企业为招商发生费用支出时借: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这笔款项也可以计入“补贴收入”科目,如果计入补贴收入的话,不交营业税,但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计算缴纳所得税。3、所以,既然*以扶持基金的名义给你公司拨款的,还是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比较好,既不交营业税,也不用缴纳所得税。所谓专项资金补助,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