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可以认定双方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3 16:49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7:58
离异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共同拥有,即由父母轮流抚养子女,但是如果轮流抚养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人民*不予准许。在我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归于消除。离婚后,无论是由父母一方还是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父母双方都还具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目前的司法解释规定,父母离婚时仍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母亲有特殊情形而不能抚养子女的,可由父方直接抚养;对于父母离婚时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应当优先考虑跟子女感情较好的、经济和身体状况好的、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另外,如果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表示自愿跟其中一方生活,这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优先予以考虑。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应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7:59
可以的比如说孩子的父母离婚后住的不远都在一个地区,而且家长都很想要不让孩子如此孩子可以父母家轮流居住和生活,比如说一个月一轮或者是半年都可以,只要离婚协议中写清楚就可以二期事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7:59
当然可以。即使男女离婚,对子女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从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基础,由双方进行抚养,最好有纸质协议,双方鉴字,这样有法律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8:00
可以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共同所有。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离婚之后子女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并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8:01
离婚以后,对于未成年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他们自己的说法,正常情况之下,对于抚养权认定是不能双方共同抚养的,只能是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作为辅佐,然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所以说您所说的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认定双方,这是有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