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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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7 14:53
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明确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法是国家有权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及过程的总称。“立法一执法一司法一守法”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环节。立法是第一个环节,是法治过程的起点和法治工作的前提。没有立法,*机关就无法可执,人民*审理和裁判案件就没有依据与标准,全民遵守法律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