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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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6:37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综合协调有关工作;承担综合调研工作;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及信息、信访、提案、文秘、保密及普法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工作;负责局信息网络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及后勤服务等事务工作;组织对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处
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惩戒、表彰工作审核市级系统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制订有关人员的调配*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转业军官安置*、措施和办法,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及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处理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市军转办、市考核办的日常工作。
(三)编制处
负责全市行政管理*、机构编制以及机构改革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负责事业单位登记、变更、年检以及执法检查等工作。
(五)劳动关系监察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协调劳动关系规范工作,审核市属、省部属及部队属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依法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负责特殊招工、*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办理在舟的市属、省部属及部队属企业的劳动合同鉴证;综合管理劳动争议处理,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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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险处
制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农村养老保险的*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整城镇职工疾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和给付标准;负责市属、省部属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年限的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基本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负责管理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市属、在舟省部属单位职工的劳动鉴定和县(区)申请的劳动鉴定复鉴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七)工资福利处
研究制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津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市直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完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制订企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负责市属企业工效挂钩工作;制订并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八)教育培训处
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培训工作,制订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和社会劳动者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准入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
(九)职称专家处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制订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级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办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统一管理全市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管理协调全市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和执行。
(十)劳动监察支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