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1:1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20
本期免抵退税额为:0-6=-6万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2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批准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此之前的已按免抵的*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