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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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18:09
在支票付款签发的业务流程中,只能由会计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能是审核外单位收款通知或自制付款凭证。
支票简介:
支票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会遭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责任。
付款凭证简介:
支付凭证,是会计学语言。即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款项的书面凭证。具有一定格式、一定金额,于见票时或指定到期日,在指定地点,由发票人或委托他人为付款人。
会计部门简介:
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汇票与支票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中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
2、性质不同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