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能做涉税鉴证吗?做税务审计是必须找税务师事务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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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20:26
可以。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总局2017年第13号文】
第四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第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涉税业务:
(一)纳税申报代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相关文件。
(二)一般税务咨询。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三)专业税务顾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四)税收策划。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提供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
(五)涉税鉴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
(六)纳税情况审查。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结论。
(七)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理建账记账、*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税务事项。
(八)其他涉税服务。
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涉税业务,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而会计师事务所只要具备涉税资质,即可做涉税业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20:26
答:不能。
自2008年以来,在总局发布的业务文件中凡是涉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统一解释为“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凡经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告的税务师事务所跨省开展涉税鉴证业务,不受地域*,其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凡未在总局网站公告的涉税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 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各级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会计师事务所不属于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因此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