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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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3:00
规范规定: 1、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 2、 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3、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4、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竣工图的更改方法 1、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是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 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文件的名称、日期、编号和条款号。 3、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这个概念是,竣工图是利用原施工图编制的,原施工图是设计出的,图标是设计院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