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8 20:2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7:48
法律分析: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