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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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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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7 05:55
办理离婚证有冷静期。
《民法典》规定,在办理离婚证时,夫妻双方需经历一个30天的冷静期。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后,接着是30天的抉择期,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若在此期间任一方未前往领取,离婚申请视为撤回。因此,从提出离婚申请到领取离婚证,需经过至少60天的等待期。
离婚证的法律规定:
1、冷静期制度: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定夫妻在正式离婚前必须经过一段预设时间的冷静期;
2、冷静期目的:旨在给予双方重新考虑婚姻关系的机会,避免冲动做出离婚决定;
3、冷静期时长:不同地区的冷静期时长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为几个月至一年不等;
4、冷静期内活动:夫妻双方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婚姻咨询、调解或尝试和解;
5、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坚持离婚,可以继续办理离婚手续,提交离婚申请。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证过程中必须经历至少60天的等待期,包括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的抉择期,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撤回离婚申请,且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