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为什么优先于债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3:49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4:49
债权具有平等性,而物权具有优先性:所谓平等性,是指不论债权成立时间的先后,各个债权在效力上都是平等的。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各个债权的情况下,各个债权不论成立时间的先后,都按照其债权比例清偿。
但物权具有优先性,所谓物权的优先性,主要表现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当同一物上多项其他物权并存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物权设立的时间先后确立效力的优先性。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2-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4:50
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比如说房子的所有权,你的房子是到房产局登记的,具有公信力,你房子的所有权对抗所有人。
而债权,合同,权利义务只针对你们两个人,借钱还钱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别人又不知道……
就以房屋转让为例,你是房子的所有人,享有物权,而甲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将你的房子卖给了乙,乙付款给甲。那么甲乙间是债权债务的关系,这份合同只约束他们两个人。因为你的房子登记了,公示公信,乙不去查是他的问题,你的所有权(物权的一种)对抗所有人,而甲乙的合同(债权)只约束他们两人,不具有公示公信,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甲违约,乙只能找甲要钱,不能找你要钱……因为他们的合同对你没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