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2 20: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2 09:15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可以把书面通知书复印或者拍照留底,若单位无视或者不理会离职通知而不给予离职,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