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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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1:21
根据2009年6月1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属于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者(如食品销售)应到所在区\县工商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主管部门不再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只负责颁发从来人员的<健康证>,至于你所在地是否需要更换<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到工商部门询问.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1:22
卫生许可证已经取消了,流通方面的由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加工方面的由质检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可以到有关部门打听一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1:22
根据2009年6月1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卫生许可证目前是不可能有人敢发给你了,不用准备.直接检其它证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