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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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5:52
法律分析:7月30日,据平安太原发布的消息,2020年7月29日-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通过远程视频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郝晓海、郝亚丽、郝晓东、靳育军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太原市人民*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郝晓海、郝亚丽、郝晓东、靳育军通过远程视频,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集资参与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3人到庭参加诉讼,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