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算所得税时,哪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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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22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扣除。
(1)成本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①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②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④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3)税金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4)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22
去看看企业会计准则 或小企业会计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23
本人根据平时收集的资料,下列文件规定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