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哪些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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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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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2:31
遗嘱的效力有:可以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2:31
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法律通常默认行为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有效。一般来说,只有在该法律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法律才否定其效力。
同时,由于遗嘱效力发生时,立遗嘱人已经故去,难以再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考证,《民法典》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的成立要件做了规定。
行为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并按照法定要件立遗嘱,此时,该遗嘱效力一般没有问题。
胡雨立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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