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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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06:26
信用证的修改和信用证的开证的流转渠道是一样的,即都是通过开证行、通知行进行传递,才交到受益人手中,如果开证申请人直接将修改通知书寄给受益人(不经过通知行)这种情况有时可以发生,但仍以正规的传递方式为准,这种单方面寄给受益人的方式,可能会造成该信用证修改的内容不被开证行确认,或出现与开证行认可的修改内容不一致,届时受益人无法正常交单兑现,甚至遭到开证行因单证不符而拒付的风险。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06:25
信用证修改书直接寄给受益人(不经过通知行),那么,可能有该信用证修改不是真正的修改,即该修改不能够得到证实为真,所以,如果受益人按此行事和交单,就有交单不符的风险,及其被开证行因交单不符而拒付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