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媳妇还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可以申请宅基地吗?儿子8岁小的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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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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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0 16:48
呵呵,好长的问题哟!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外宅基地,这一规定最初是1996年中央11号文件提出来的,当时提的是居民只能拥有一处住宅,1998年在修改土地管理法时,将这一规定写入了法律,并且将范围扩大到了农村村民。 现在农村村民一户拥有几处住宅的情况并不少,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法律并没有规定现在拥有几处住宅的一定要拆除,除非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才要拆除。但如果一户拥有几处住宅,达到了面积标准,就不能再申请建房。因此,拥有几处住宅的情况如果是历史形成的,则并不违法。但根据你家的情况,目前你家不具备申请建房的条件,包括老房翻修也是不行的,老房翻修同样要进行用地审批,因为你家里已有三处宅基地,是不能审批的。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各省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所区别。建议你查阅一下相关规定。如果按照我们这里的规定,你们家最多只具备拥有两处宅基条件,一是你父母可以,二是你可以。你大哥户口不在本村了就不能在当地申请建房,你侄女目前未成年,成年了也可以。
但你家现有的三处宅基地都发了证,这就是合法的,在旧房没有完全倒塌之前,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你们的土地使用权,你三奶奶的做法,村支部书记想强占的做法,都是不合法的。
在农村,宅基地矛盾是相当突出的,处理这一问题,我认为讲法律当然是主要的,不依法,就没有处理问题依据。但光讲法也是不够的,还要讲感情。远亲不如近邻,何况你们三兄弟一人不在了,两人在外面工作,父母在家更需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更需要当地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关照。所以建议你们家眼光放远一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话要讲清楚,亏要吃在明处,但能让步的就作些让步。例如,你爷爷那处老宅基地应该是用处不大了吧,如果支部书记确实没地方建房,是不是就同意拆了?对你家作出青苗(树及其他作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就让他建也是可以的,你们长期占着一时不可能翻修,又不可能去住,让他去建了或许还是个人情。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