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公司,就项目与朋友进行投资合作,以本公司的名义运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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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22:19
你好!
像这种情况,应分清是什么名义来处理你们合作关系的,若像你所说:是以你公司名义运作的话,可以作如下处理:
1、哪你朋友的投资是属于给你公司增资或发生债权关系,所以你与他关系是:股东或债权人。若是这样,他应享有股东分红或债权回报利润。在他注资时,你们是一定要要在工商局修改你公司章程和备案的,这样才有效,当然所占股份是多少,这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了。
2、你朋友参与公司销售管理,是不是你公司员工,这当然是你们公司员工啦,所以要应有员工的待遇或酬劳,这和投资现金是两码事,一是出资挣钱,一是出力挣钱,所以不能同日而语。
若是按上面,你朋友和你公司有两种关系,一是股东或债权人,二是员工。可以分别处理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以你公司名义进行操作作此项目,双方可以出资或其它出资方式进行计算所占股份与责任,以公司形式进行操作。
以上若不是很清楚,可以再提问,进行交流.....
以上作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