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房改房如何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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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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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18
一、扬州市房改房如何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可以由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向当地房管局部门提出申请的。
二、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
第四条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本市住宅公司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在《物业管理公约》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执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维修工程的具体范围以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门颁布的规范为准。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管委会申请开户时,应填写《物业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开户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交下列材料。
1、开户申请书;
2、管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
3、产权人分户清册;
4、管委会主任私章和管委会的印鉴;
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开户手续时,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第六条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七条管委会成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管委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管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经管委会同意外,还应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1、一次支取维修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一年内支取两次维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后,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50万元以上的。
2、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
3、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数额占维修基金总额30%以上的。
物业管理企业到银行支取费用时,必须凭管委会印章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证明。
第八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基金。
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则分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18
据了解,房改房又叫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购买的住宅。目前,市区有480多家单位的房改房维修基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涉及2万多套房改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房改房维修基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房改房的业主首先向售房单位或维修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然后要填报相关维修基金审核表,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费用从基金的利息(储蓄期间按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中支付。目前,单位房改房大多集中在江北,江南只有南苑小区一小部分。房屋基本上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的房屋甚至建于上世纪60年代前,比较破旧,结构不合理,且没有管道燃气设施。这些年,房改房维修基金每年支出都在100万元左右。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房改房业主对于哪些是房子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概念模糊。在实际工作中,业主和工作人员往往会产生理解上的偏差。那么,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具体指什么?据了解,《江苏省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子的共用部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基础等承重结构,除此之外,还包括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排气孔道和共用门厅,而共用设施包括上下水主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供电干线、电梯以及消防设施等。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是指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施,包括水、电、气入户表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自用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