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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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04:26
法律分析:前夫不付抚养费,名下没有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其现任妻子账户下财产,区别对待。如果现任妻子名下财产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则不能执行;否则,可以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