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1 12:4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1 23:47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有准迁证就可以顺利办理户口的迁出。一旦接收地派出所不给开准迁证肯定是有理由的,具体情况可向户籍民警详细了解,派出所开准迁证,必须要当事人所在的村或者社区先出具户口同意接收证明,当事人应该先去开出相关的证明,再办准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