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划入个人账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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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1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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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9 00:45
目前在西安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费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其中,2016年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或连续)应达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为止。
提示:
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西安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底前的下列年限: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年限。
那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按退休时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费用。
因此,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缴足了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没缴足的,可以一次性缴足或继续缴至最低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及划账比例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构成: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划账部分。
个人账户中的利息,记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费的具体比例,按照不同年龄段以本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划入:
1.年龄范围在40岁以下的, 划账比例年龄范围在41岁至50岁的, 划账比例年龄范围在51岁以上的 , 划账比例注:退休人员按本人基础养老金的计入。
2022西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报销比例为88%,1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比例为91%。
具体详情如下:
1.西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西安职工医保报销起付线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调整为: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的报销比例由90%调整为94%,其它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82%。
4.参保职工使用门诊特殊药品所发生的费用,须先由参保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甲类药品除外),再按76%比例进行报销。(其中:使用咪唑立宾、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钠、西罗莫司4种特药,按门诊特殊病种流程报销。
即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94%比例进行报销)
5.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