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做了五十几个工人的被委托人委托追讨一家公司...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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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15:00
找律师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15:03
1、首先你跟其他50多人开始诉讼时有无协议?有无相关利益分配约定?有的话就没事了
2、工人个人所得金额分配表已经所有工人签字,意味着他们处分了了一部分自己的权利,除非他们能举证你有欺诈等违法行为在诉讼中,不然他们的起诉理论上得不到法院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14:59
多得的部分没有事先约定,而且你没办法证明多得的部分是你应得的。
这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把办事费用的票据先从这部分中拿走,别的确实没有道理多占了。
双方互相妥协一下最好。否则,你只能多辛苦而没有多得,那也是积德的好事啊。别太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心里坦荡就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14:59
1、你和那几位办事的,属于受托人,但关于受托人是否有报酬或补偿,你们也委托人之间并没有事先约定。
2、在没有事先约定报酬的情况下:你作为受托人,可以要求工人们支付你为办受托事项而支付的实际损失,但报酬不能在没有事后和工人们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前自己扣除。
附:《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3、那张工人所得分配表:也是你一方制定,没有和工人们商量并得到同意,因此主张分配表虽然在法院得到了认可,但对工人没有法律效力,除非在你们的协议中约定了你有权分配拿到的款项。
4、“本人得到钱是仲裁书上的基本工资和赔偿金,工人只得到基本工资,协议未注明这能证明这钱我可得吗”:
(1)协议未注明你是否能得到这钱,但你的仲裁裁决书中是说明了你应得到基本工资和赔偿金?如果是,你可以依据仲裁裁决书主张你有权拿到这钱,而不要依据委托协议,因为如果根据委托协议,没有约定你能拿什么的,你从中拿钱应得到委托人的事先同意或事后认可才行。
(2)如果仲裁裁决书中没有指明你应得到基本工资和赔偿金:这钱你应拿出来和大家均分。
5、建议:
(1)你办事实际支付的费用:可以持票据要求委托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2)如果仲裁裁决书中指明你能得到基本工资和赔偿金:你可以依据仲裁裁决书拿到这笔钱;
(3)如果裁决书中没有指明:最好是将你多得的部分扣除你垫付的费用后和其他人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