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两个股东,大股东股权60%,小股东股权40%,大股东如何淘汰小股东代价最低?代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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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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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8
这种情况的话,大股东淘汰小股东,要想代价最低,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协商进行股权转让,或者通过大规模增资方式,最大限度稀释小股东的持股比例。
一、通过协商进行股权转让
作为大股东是没有资格在正常情况下无缘无故的把小股东给踢出公司的,如果想要踢出小股东,按照现在法律制度的规定。除非是小股东违反了公司章程或者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这种时候,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剔除该股东的名字。所以,一定要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将小股东淘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需变动,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中方式退出公司。如需要将股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出台之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在我国尚处于空白。在“规定”中相关条款明确只有出资人违反相关规定、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相关义务等等,*才会予以支持。而根据公司草程涉及取消股乐权利是无效的,《公可法》明确规定只有出资人未按规定出资才可以终止其股东资格。因此要求其中出资人退出,通常是股东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股权转让完成或退股完成,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法律的依据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二、通过大规模增资方式,最大限度稀释小股东的持股比例
如果小股东的持股比例较高,但是手里的资金缺乏,又拒绝进行股权转让的话,而大股东资金雄厚,可以大规模对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则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考虑对公司进行大规模增资,此时小股东因为缺乏资金就不能按照实缴持股比例进行增资,而大股东可以通过大规模实缴增资,最大限度稀释小股东的持股比例。
这种方案的局限性是要求公司未来需要大量的资金去发展业务,而不是简单为了稀释股份而进行增资;同时,该方案的缺点是小股东尽管被最大限度的稀释了股份比例,但是依然持有公司的股权,不能彻底解除其股东资格。
在股东不合,小股东坚持不退出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解决股权退出往往是最简单省力的方式,也是实务中采用的最多的方式。但是,因为股东之间的意气用事、股权价格谈不拢等原因,往往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此时,如何解决小股东的退出就成为难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8
小股东股权占比40%是有股东会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的。
可考虑引进新股东稀释原股东表决权,使其表决权低于34%。
原大股东保持占比50%以上。
原大股东代持新股东股权,也可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表决权委托。
当然二个股东协商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最便捷,只是这样做小股东可能不答应。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9
增发50份股权,第三方进来总共150份股。这样你持股占40%他俩一个26% 一个33%